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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29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安排,现开展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1、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以及各学部(学院)名额分配等信息请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说明:如若后续有新增奖学金项目,将酌情根据设奖方要求安排专项奖学金(第二批)的评审。

2、清寒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审原则

1、校级专项奖学金各奖项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部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得。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 10%(含 10%)的条件(不四舍五入),特殊情况申报详见附件。

3、获得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作为优秀类专项奖学金的优先候选人。所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高者志愿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志愿优先;荣誉称号、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打擂分数高者优先。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奖学年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前 40%

5、清寒类专项奖学金评审遵循答辩分数高者优先。

6、清寒类奖学金的参评者须是20219-20228月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学生申报专项奖学金需填写申报奖项志愿,依照答辩后最终排位,顺次满足志愿意向。若一二志愿奖项均已满额,服从调剂者可在剩余奖项中进行自选;未服从调剂者失去获奖资格,顺次递补。

四、材料收取

申报人需要准备以下2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二);

2.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三)。

各年级申报学生请于10312:00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姓名-专项奖学金”打包发送至邮箱dutwuyz@163.com。评审暂定107日通过打擂形式开展,需准备ppt,届时个人自述3分钟,提问2分钟,具体时间安排等待后续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1:人文学部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