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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人文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班主任、实践班主任的通知

2023-08-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配齐建强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断深化“三全育人”工作格局,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拟面向学院专任教师,选聘2023级本科生专业班主任与实践班主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选聘数量与名额分配

参照学院2023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本年度拟面向人文学院招聘专业班主任3人(其中广播电视学1人、汉语言文学1人、哲学1人)、实践班主任3人(不限专业报名);面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招聘专业班主任1人、实践班主任1人。

二、  岗位职责

专业班主任和实践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由学院党委组织开展,综合工作态度、工作投入、工作实绩、学生行为表现以及辅导员和班级学生的评议等予以考核,除评议外,还包含以下工作量考核内容:

(一)集体指导情况: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班会、2次班委会,至少深入学生宿舍2次、参与班级各类活动1次。

(二)个体指导情况:每学期开展学生个体谈话或指导至少10人次,其中对于学业困难(存在欠课的同学)和其他特殊困难(经济、人际、心理等)同学的指导要全覆盖,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工作规划总结与培训情况:做好每学期初工作计划及学期末工作总结、做好班主任工作记录,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及相关会议。

(四)沟通与指导实践情况:每学年应与辅导员沟通学生思想状况和班级建设情况不少于2次。实践班主任原则上每学年应担任1个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聘期内应带队实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三、  聘任程序

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经个人申报、各系(所)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协同组织选聘工作几个环节后确定,于每学年新生入学前完成选聘并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备案。

1.应聘教师填写《人文学院2023级本科生班主任申请表》(见附件),经各系(所)负责人审核后,于8月16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厚德楼405),电子版发送至liuyining1202@foxmail.com。

2.学院开展选聘工作,于8月21日17:00前公示班主任名单。

3.班主任参加相关培训和会议,试用期为新生入学起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院颁发聘书。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352254825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