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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14

各年级: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

(一) 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2023级、2022级、2021级以及2020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中任意一项;

2.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三) 材料上报

请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实际评选情况,汇总本年级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申报名单,并于10月4日17:00前将《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以年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3941775117@163.com

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一) 推荐对象与条件

全校2023级、2022级、2021级以及2020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自主申报,经人文学院审核选拔,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审。评选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和精神文明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四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3.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二) 材料上报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2,无需盖章);

(2)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1000字以内。

各年级申报人请于9月1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13941775117@163.com,格式命名为“年级-姓名-奖项申报名称”

三、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评选

(一) 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2023级、2022级、2021级以及2020级(五年制)本科学生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基础上自主申报,经人文学院审核选拔,原则上最多择优推荐1人参加学校统一评审。评选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考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

4.自信、自立、自强、自助,在课业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

(二) 材料上报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附件4,无需盖章);

(2)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3–2024学年,1000字以内。

各年级申报人请于9 月1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13941775117@163.com,格式命名为“年级-姓名-奖项申报名称”



附件: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