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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0-09

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号)和《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要求,人文学院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及奖励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为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成绩要求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满足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不四舍五入)要求。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不四舍五入)的学生,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报学校资助育人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四、材料报送与评选时间

申报人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11日(星期五)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李雨桐老师邮箱13941775117@163.com,格式命名为“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报”。国家奖学金原则上采取线下打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