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现选拔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授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的2015级之前(不含201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参评人必须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单项奖”称号。 三、推荐名额
四、特殊说明 单项奖主要考虑非学术论文类成果,参评者在“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三项大赛各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五、评比流程 1、申报阶段: 10月14日—10月18日,参评同学按附件内容,填写《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带个人获奖证明的电子版报至guosy@纸质版送至文科楼409。 2、学部评审阶段: 10月19日-10月21日,学部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后按学校要求的推荐名额报送至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阶段:10月24日—10月28日 研工处将组织进行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评人需准备PPT并进行个人陈述汇报,研工处将组织评委老师进行投票,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201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