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0号)及《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5]31号),同时结合奖学金协议要求,现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补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奖学金名称 |
名额 |
金额 |
参评对象 |
水田宗子 |
2 (硕士、博士各1名) |
JPY¥50,000 |
全日制毕业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
“纪念向坊隆”村井隆 |
1 (硕士) |
JPY¥50,000 |
全日制毕业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
二、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一致;
2、已获得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专项奖学金。
3、所有研究生在同一阶段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4、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或核心期刊以上级别的录用通知。
三、评比流程
按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部评审的流程开展。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按照总分=科研业绩*80%+学习成绩*20%计算得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出结果。
四、提交材料
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成绩单及培养计划;
3、发表论文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已录用但未刊出的论文需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及论文首页;
4、《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比积分表》(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具体计量标准参见量化积分算法)。
请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和积分表纸质版于4月8日下午5点前送至文科楼409,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guosy@。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部办公室郭老师,电话:84709347。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