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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考核”制外语证明材料有效期限的通知

2017-10-27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外语考试成绩证明以考试时间为2012年1月1日后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等安排详见招生网页通知),并需达到规定的录取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