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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学部2021年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

2021-10-21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专项突出研究生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文学部现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19级硕士研究生;

2、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上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合格)以上;

2、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3、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4、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推荐名额上限

科研专项(只面向2020级)、社会工作专项、文体活动专项、社会实践专项分别可推荐名额上限为2人。除科研专项外,其他推荐名额不区分年级;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专项优先推荐获得省市级相关奖励学生。

四、提交材料

1、申报表;

2、科研业绩证明(科研专项)或省市级获奖证明(其他专项)。

请申报助学金升档的学生如实填写对应申报表并附相关获奖证明,于10月25日上午9: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trwyjs@126.com,无需提交纸质版。逾期不接受申报。学部将组织通讯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学校评审环节。

未尽事宜请咨询辅导员:张老师,电话:84707822。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