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人文学院法律系第一次学术沙龙在文科楼601会议室举行。校特聘专家贵立义教授就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向与会人员作了说明。大家围绕这部法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贵教授的报告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新中国《选举法》的制定和修改作了简单的历史回顾。新中国的《选举法》诞生于1953年2月,1979年重新修订,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2010年先后修正五次。
其次,贵教授重点解析了2010年《选举法》的亮点。第一,取消了城乡选举差别,实行同票同权;第二,增强了候选人的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第三,选民投票更加方便,保障选民行使权利;第四,代表辞职的程序有了规定;第五,强调代表要有广泛代表性。
最后,贵教授就2010年《选举法》谈了三点体会。第一,中国民主进程有了新的发展;第二,选举程序更加完善和科学;第三,中国民主制度向前推进了一步。
自由讨论阶段,与会人员从各自角度也纷纷发表了观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