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大连理工大学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人事处科研启动经费已纳入基本科研业务费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撰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申请科研启动经费(包含二期)的项目负责人需填报项目进展报告。
2、请认真阅读进展报告(见附件)的撰写提纲,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照《任务书》及原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本年度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必须详细说明原因。
3、附件材料为2010年度已发表和已录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页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成果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请将纸质文件一式一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与进展报告一起左侧装订)报送人事处(主楼519)。
截止时间:2011年5月27日
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进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