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安排,现开展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清寒类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1、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评审条件以及各学部(学院)名额分配等信息请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说明:如若后续有新增奖学金项目,将酌情根据设奖方要求安排专项奖学金(第二批)的评审。
2、清寒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审原则
1、校级专项奖学金各奖项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部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可兼得。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 10%(含 10%)的条件(不四舍五入),特殊情况申报详见附件。
3、获得“校优秀三好学生”和“校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作为优秀类专项奖学金的优先候选人。所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高者志愿优先;荣誉称号相同时以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高者志愿优先;荣誉称号、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级相同时以打擂分数高者优先。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奖学年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前 40%。
5、清寒类专项奖学金评审遵循答辩分数高者优先。
6、清寒类奖学金的参评者须是2021年9月-2022年8月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学生申报专项奖学金需填写申报奖项志愿,依照答辩后最终排位,顺次满足志愿意向。若一二志愿奖项均已满额,服从调剂者可在剩余奖项中进行自选;未服从调剂者失去获奖资格,顺次递补。
四、材料收取
申报人需要准备以下2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附件二);
2.大连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三)。
各年级申报学生请于10月3日12:00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姓名-专项奖学金”打包发送至邮箱dutwuyz@163.com。评审暂定10月7日通过打擂形式开展,需准备ppt,届时个人自述3分钟,提问2分钟,具体时间安排等待后续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1:人文学部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