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励评定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现启动人文学院2023年研究生各类奖励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
2.研究生单项奖励: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
3.研究生单项奖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4.先进班集体
5.优秀研究生标兵(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6.研究生标兵班(原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具体评选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二、参评对象
2020、2021、2022级全日制博士生和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生(不含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按硕士生参评(2021级硕博连读同学只有作为2021级硕士生才有资格参评,所以请使用硕士生学号、按2021级硕士生相关要求进行)。
三、参评条件
具体要求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执行。以下为重点摘要:
(一)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单项奖励: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
此系列奖项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各类单项奖励与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兼得(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
科技创新奖要求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文体活动奖要求申请者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在各级学生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等;社会实践奖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三)研究生单项奖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
系列奖项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此系列单项奖可与校优秀研究生兼得。
1、单项奖(德育专项)。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
3、单项奖(体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四)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态度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 学校、学部(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 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成果显著。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高年级的班级同学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
4、班级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班级成员所在寝室均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本条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四、奖励名额
类别 |
名额 |
说明 |
优秀博士研究生 |
3 |
分配名额,学科点组织评审 |
优秀硕士研究生 |
13 |
分配名额,学科点组织评审 |
单项奖推荐(2020级及以前博士名额) |
1 |
学院组织评审,与优研不可兼得 |
单项奖推荐(21、22级博士生,不含22直博和23硕博连读) |
1 |
学院组织评审,可与优研兼得 |
单项奖推荐(硕士名额,含22级直博、23级硕博连读) |
2 |
学院组织评审可与优研兼得 |
优秀博士研究生标兵推荐 |
1 |
学院组织评审 |
优秀硕士研究生标兵推荐 |
1 |
学院组织评审 |
先进班集体推荐 |
1 |
学院组织评审 |
研究生标兵班推荐 |
1 |
推荐先进班集体 |
上述凡推荐名额均需到学校进行统一评审。
五、评审流程
(一)学院评审阶段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或班集体按要求在指定时间段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者视为放弃。申报截止后,各学部(学院)组织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学校评审阶段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位申请同学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各项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和提交。未能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一)优秀研究生申请
1、申请步骤:
(1)优秀研究生由各学科点组织评审,请参评同学与学科点秘书老师联系,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9月12日报送至各学科点(截止报名时间由学科点确定)。
(2)按后文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
2、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优秀研究生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具体要求见表格最下方说明)。
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22103001姓名-优秀研究生申报表。纸质版:请按表格最下方说明进行打印,表格纸张每份不超过2张。
请认真如实填写表格,请不要随意更改表格原有版面,各栏目不要窜页。综合评定栏目不必填写,纸质版“导师评语”请导师填入意见并签字。申报理由处请保证基本质量,篇幅适中,过分简短者疑似态度不端正,与申报基本条件相悖。
(2)成绩单(纸质版1份)。
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可以使用成绩单网页最新截图,或纸质成绩单复印件,并将自行计算的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上。
(3)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12103001姓名-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请按表格中说明填写并打印。
学部提供模板见附件。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请按模板内成果排列要求进行有序分类和排列。科研汇总表需要交请导师审阅后再提交。如果没有科研成果,本项及佐证材料不必提交。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套)。
请将所有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投稿和录用时间、发表刊物、刊物类别证明(如涉及)等必要信息。
A.已发表的论文,提供已刊发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B.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首页,切勿提供不必要的论文全文;
C.国际/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型专利授权书或进入公开阶段的佐证复印件(须包含申请/公开/授权时间、专利类型、作者排序、公开/专利号等信息);
D.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须包含作者信息、申请及授权时间);
E.符合积分要求的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各单项奖励申请
1、申请步骤:
(1)按后文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
2、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各项单项奖励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具体要求见表格最下方说明)。
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请按表格最下方说明进行打印。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
单项奖申报表-科技创新-12003001姓名
单项奖申报表-劳育-22102001姓名
请认真如实填写表格,请不要随意更改表格原有版面,各栏目不要窜页。综合评定栏目不必填写,纸质版“导师评语”请导师填入意见并签字,其他各级评比意见处不必处理。申报理由处请保证基本质量,篇幅适中,过分简短者疑似态度不端正,与申报基本条件相悖。
(2)成绩单(纸质版1份;如果同时申请优研,此处不需再重复提供成绩单)
提交本学业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可以使用成绩单网页最新截图,或纸质成绩单复印件,并将自行计算的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上。
(3)单项奖励的佐证材料(如有:电子版1份、纸质1套不超过2页、可正反面)
(三)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
需提交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具体要求见表格最下方说明)、班级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文件命名范例:先进班集体申请表-新传2101班,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哲学2203班。
七、材料提交要求(请各位申请同学辨认清楚、准确提交)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或班集体按要求在指定时间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申请者视为放弃。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申请登记和材料,也不接受新增科研成果(含成果状态变化)。
各单项奖励与先进班集体纸质材料集中收取时间:9月13日(周三)14:00-15:00,地点:文科楼405
电子材料发送至1229368994@qq.com ,邮件主题请一定注明“学号、姓名、所申奖项”。截止时间9月13日(周三)11:00。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辅导员王垚、张晁源老师,电话:15636504005。
附:综合奖励评定表格
人文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