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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3年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

2023-10-20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文学院现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8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推荐名额

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总共可推荐名额上限为1人。

、提交材料

1、申报表;

2、科研业绩证明与个人获奖证明

请申报助学金升档的学生如实填写对应申报表并附相关获奖证明,于10月23日上午10: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2309663@qq.com,无需提交纸质版。逾期不接受申报。学院将组织通讯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学校评审环节。

五、其他

  1. 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非规定时段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2. 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助学金。

未尽事宜请咨询辅导员:老师,电话:18042641689




人文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10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