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文学院现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
8、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推荐名额
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总共可推荐名额上限为1人。
四、提交材料
1、申报表;
2、科研业绩证明与个人获奖证明
请申报助学金升档的学生如实填写对应申报表并附相关获奖证明,于10月23日上午10: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2309663@qq.com,无需提交纸质版。逾期不接受申报。学院将组织通讯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学校评审环节。
五、其他
1. 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非规定时段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2. 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助学金。
未尽事宜请咨询辅导员:王老师,电话:18042641689。
人文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