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同时结合奖学金协议要求,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及名额
奖学金名称 |
名额 |
金额 |
参评对象 |
小米助学金 |
1 |
5000元 |
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硕士研究生 |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2.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3.需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4.不与其他社会捐赠助学金兼得;
5.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
6.奖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三、评比
按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部评审的流程开展。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按照总分=现场答辩*60%+学习成绩*20%+综合表现20%计算得分,评审参照《人文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四、提交材料
1、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报表:2份打印版,1份电子版;打印版第一页用于存档,附表双面打印;
2、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版)及培养计划(导师签字);
3、《科研成果汇总表》(导师签字);
4、科研业绩作证材料,已经发表的文章需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已录用但未刊出的论文需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及论文首页。
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20日下午15:00前交至文科楼405,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1229368994@qq.com。逾期不接受申报。
人文学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