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文学院现开展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审办法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及《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二、名额分配
|
二等升一等 |
三等升二等 |
2021学硕 |
1 |
1 |
2021专硕 |
1 |
1 |
2022学硕 |
2 |
2 |
2022专硕 |
2 |
2 |
三、提交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培养计划;
3、发表论文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已录用但未刊出的论文需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及论文首页;
4、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积分表(见附件)。
以上所有表格均需导师签名,学部评审细则及相关表格参见附件。
四、日程安排
1、10月16日:公示细则
2、10月17日:发布通知
3、10月18日:接收申报,计算积分
4、10月19日:综合表现意见征集
5、10月20日-23日:公示积分与排名,确定复评名单
6、10月23日-26日:评审答辩,公示结果(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10月26日:升降档名单报研究生院
申报助学金升档的学生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上午9:00-10:00期间,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导师签名)报至文科楼405,其中申报表与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积分表电子版发送至252309663@qq.com。逾期不接受申报。
人文学院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