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现决定选拔在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授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专项国奖”)。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在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中取得过突出成绩的并具有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含2023级新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参评人必须在培养阶段内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单项奖励”三类称号中的至少一项。
(二)具体条件
1.2022–2023学年担任兼职辅导员,任期满一年;
2.在兼职辅导员工作中,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工作思路清晰,理解深刻,学生评价高,工作成效显著。
三、特殊说明
1.本奖学金不可与其他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兼得。
2.不同研究生培养阶段至多可获得一次本奖学金,即硕士阶段至多一次,博士阶段至多一次,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不可重复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家奖学金,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都获得同一方面的专项国家奖学金,但可获得不同方面的专项国家奖学金。
3.硕博连读博士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应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4.根据申报同学个人事迹材料和现场答辩表现,在充分考虑各专项获奖同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各专项国奖名额。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专项国奖的名额可以空缺。
四、评比流程
1.推荐阶段:10月9日10:00前
兼职辅导员需在就读的学部(学院)报名,各学部(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候选人筛选,推荐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2.初审阶段:10月9日–11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审公示阶段:10月12日—10月20日
学校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分委员会将组织推荐人选答辩评审,具体形式和时间待学生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学部(学院)于10月9日10: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候选人《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实名版、匿名版)电子版,《申请审批表》(实名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2.候选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与电子版);
3.各类佐证材料电子版;
4.各类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dw@dlut.edu.cn,纸质版送至主楼西侧楼303室。
5.相关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交至文科楼405,电子版材料交至1229368994@qq.com。
人文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