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新媒体创新大赛”通知

2020-11-10

由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主办、辽宁传媒学院承办的《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新媒体创新大赛》开始报名了。大赛实施方案如下,通知详见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网站http://wklab.。

               2020年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新媒体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新媒体创新大赛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辽宁传媒学院

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广播电视台)

辽宁省文化产业联盟

(三)竞赛目的与意义

本届大赛以“青春校园故事”为主题,旨在加快推进辽宁省新媒体行业加快内容、技术、平台、模式等创新,助推辽宁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融合专业、创新引领创业、创业融入专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培养省大学生的实践精神与创新能力,全面展示省大学生网络新媒体应用技能。以大赛为载体,以创新为引领,促进学生网络新媒体创新与应用,施展才华、提升才干、磨练意志,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升,进而促进高校网络新媒体教育整体水平。

(四)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

(1)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或本科以上在读学生;

(2)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及赴国外留学的留学生;

(3)港、澳、台等地区在读省内普通高校大学生;

2.参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者,其组员不超过3人;

(2)可跨院校组队参赛,参赛者署名及排序以提交参赛作品报名表为准;

(3)个人参赛者或团队参赛者,每类限报送参赛作品一部,每部参赛作品均需指定1-2名指导教师;

(4)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需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虚报、瞒报引发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报名截止前,由个人或团队组长将作品投递至大赛组委会官方邮箱,不可重复上传。报名截止后,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6)每个学校设领队1名,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赛并统筹本校学生所有参赛项目。

注:作品内容不准出现院校、姓名等个人信息,如有参赛者信息或标记则不能进入评价环节视为放弃,学生创作所用素材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

(五)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以“青春 校园 故事”为主题,报送与主题相关的新媒体短视频类作品、动画(虚拟仿真)类作品、新媒体广告设计类作品、新媒体营销策划案类作品、新媒体移动交互设计类作品。具体竞赛内容及要求:

1)新媒体短视频类作品

① 时长15—60秒,展现“青春 校园 故事”大赛主题,拍摄设备不限;

② 统一制成MP4格式,图像尺寸为标准4:3或16:9且不小于720*576,画面清晰,文件大小尽量控制在60MB以内。片头需显示参赛作品名称信息,停留3秒(3秒片头不计入作品总时长);

③ 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2)动画(虚拟仿真)类作品

① 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展现大赛主题,必须具备完整情节,包括二维动画、三维动画作品;

② 统一制成MP4格式,图像尺寸为标准4:3或16:9且不小于720*576,保持画质清晰。片头需显示参赛作品名称信息,停留3秒(3秒片头不计入作品总时长);

③ 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3)新媒体广告设计类作品

① 紧扣大赛主题,进行平面设计与制作,包含创意海报、绘本、插画、漫画、产品外包装设计、纸质媒体广告、VI设计等;

② 尺寸为600mm×900㎜,横竖构图均可,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120dpi,颜色模式为RGB;

③ 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4)新媒体营销策划案类作品

主要围绕新媒体号(如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的创建与运营,设计并制作与主题相关的推广策划案。

① 策划案完成形式为PPT,篇幅不得超过30页。(含封皮、封底、附录);

② 建议媒体投放提案与费用预算内容简化;

③ 数据资料等引用数据需注明出处;

④ 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5)新媒体移动交互设计类

① 以展现大赛主题,制作H5、移动交互设计方案作品,作品由作者自行选择网上创作平台;

② 创作后将作品生成二维码,并附作品创意说明(word,不少于300字);

③ 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六)竞赛时间及要求

竞赛时间:2020年11月6日—12月20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25日24:00

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11月6日——开赛

第二阶段:11月6日——11月25日报名阶段

11月25日24:00截稿

第三阶段:11月26日——11月28日整理分类作品;

11月29日——12月8日评议阶段;

12月9日——12月13日复评,排名;

第四阶段:12月14日——12月16日公示(三天);

12月21日视疫情情况,拟定举办颁奖典礼。

报名及上交作品方式: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线上报名和提交作品(注:各高校需有校赛负责人审核通过),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24:00。如有因参赛文件上传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可启动预案使用邮箱接收。

线上报名需上传:

学生需上传:附件1参赛项目报名表word电子版

学生需上传:附件2承诺书(即手写签名扫描成PDF上传)

学生需上传:个人或团体参赛作品

同时将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11月25日前发送至wenkezhongxin@163.com,文科中心统一将大家的参赛信息发送给组委会,无汇总表报名无效。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全部上交作品进行甄选。作品评审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截稿后,先将作品整理分类,对提交的作品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筛选。其次,进行初评,初评由评委会成员进行分组评议打分,通过初评选定入围作品。入围后,将作品开始进行复评,根据评分规则评出每组前18名作品。

最终根据评分高低,排出顺序得出等级奖项。

(二)奖项设置

1.各类竞赛分设置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每类竞赛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及若干入围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等级奖的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证书。

3.优秀组织奖若干。在赛事的筹备与开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参赛高校,颁予高校优秀组织奖;

(三)申诉与仲裁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设备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赛项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4.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不超过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5.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8.各类参赛作品坚持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含不良因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意识形态与政治观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不侵犯他人权益;

9.如参赛作品有抄袭、剽窃、造假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10.对本次大赛细则、参赛作品著作权承诺书产生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四)竞赛结果公示

2020年12月14日—12月16日在大赛组办方官方网站公布全部获奖作品,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发现作品剽窃、造假等不良行为,取消其获奖评选资格。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传媒学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创新创业学院创新楼102室.

大赛指定QQ群:801415152

大赛指定邮箱:lncmxyjyc@163.com

大赛办公电话:024-89745613

联系人:李旭玲电话:13898898430

联系人:陈丹 电话:15998347147

(二)各参赛院校需配合工作说明

各参赛院校需成立专门的比赛组织机构,并指定大赛唯一联络人员,于2020年11月11日之前将联络人员的联系方式按照附件2《各高校大赛联络人信息表》提交到大赛指定邮箱内。

(三)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其作品提交后,即认可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无偿使用获奖作品,参与线上、线下参展和媒体推广等活动,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及展览等权利。

(四)其他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新媒体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辽宁传媒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