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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2020-01-23

2020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春节风清气正,学校及学部党委、纪委就严明春节期间纪律提出如下要求,望全体教职人员严格贯彻执行。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台历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2.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收送高档烟酒、天价茶叶、珠宝玉石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

5.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或参与赌博活动;

8.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严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购买礼品、烟酒等个人消费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学部全体教职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要求,杜绝侥幸心理,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学部党委、纪委将切实履行职能监督责任,严守关口,对于顶风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