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人文学院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 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人文学院2024年博士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详见(附件1)。请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考核。
三、 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日程安排及准备要求
1、复试考核方式及日程安排:
内容 | 考核对象 | 考核时间及地点 | 备注 |
心理测试 | 所有复试考生 | 5月25日,线上形式 | 具体操作详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评操作说明》(附件2) |
外语加试 | 英语加试考生 | 5月27日上午,由学校统一组织线下笔试。 | 具体安排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复试考核(含外语加试)的通知》https://gs.dlut.edu.cn/info/1173/14486.htm 注:未通过学校外语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的综合考核。 |
综合考核 | 哲学专业 | 5月28日8:30,厚德楼408 | 综合考核前:1、须完成心理测试;2、外语加试考生需考核合格。 |
提示: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项考核(准考证打印:2024年5月24日-5月31日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bswb/bswb/login.aspx?oid=print/)。
2、考场检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须提前30分钟抵达综合面试考场,现场拷贝综合报告PPT,并将以下材料交由复试秘书审验: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
(3)12份学术报告摘要(附件4)(文字叙述2000-2200字,不得提交PPT打印版)、12份《博士考生信息表》(附件5)。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根据考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评
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3、综合考核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不少于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l 英文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
l PPT综合报告:内容为个人自我介绍、学术报告及未来学术规划等,重点讲述学术报告。学术报告的主题应是考生所从事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题、或是此前从事研究的相关阶段性成果。要求考生所进行的学术报告必须是自己的研究与思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时间10分钟。
l 考核提问
(三) 复试成绩标准:
1、 申请考核制:复试成绩满分300 分,根据考生综合报告及回答问题情况,分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打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 总成绩计分办法:各部分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统计平均分后计入总成绩。
(四)信息公开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将于复试当天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网址链接:https://fhss.dlut.edu.cn/gsxx/gsxx.htm)。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 | 名额 | 考试方式 |
哲学 | 3(含支援西部计划1名) | 申请考核制 |
(二) 录取规则
1、导师招生限额: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和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其他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名。
2、排序规则:
(1)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及导师招生限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申请考核制考生拟录取名单。
(4)本次考核不采取递补录取。
五、录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3、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7、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扣减学院(部)博士生招生名额。
8、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026
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厚德楼)401室
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6972
监督举报信箱:dlutzyj@dlut.edu.cn
人文学院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