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面向202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括直博生)开展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202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2.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来自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含)的推免生新生(排名百分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
3.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含)或第1名的推免生新生;
(2)本科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含)的推免生新生。
二、时间安排
启动国奖—10月10日,院系评审公示阶段;
10月13日—10月19日,学校审核和公示阶段。
三、具有评奖资格的名单公示
四、其他事项
1.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由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申请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且按规定申报即可获得。评审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由学部院根据学校核算的名额组织评审。
2. 评审工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3.材料上报方式按《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