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文学院现开展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审办法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2、2023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及《人文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二、名额分配
| 二等升一等 | 三等升二等 |
2022学硕 | 1 | 1 |
2022专硕 | 1 | 1 |
2023学硕 | 2 | 2 |
2023专硕 | 1 | 2 |
三、提交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发表论文情况:已经发表的文章需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已录用但未刊出的论文需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及论文首页;
3、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积分表(见附件)。
以上所有表格均需导师签名,学院评审细则及相关表格参见附件。
四、日程安排
1、10月18日:公示细则
2、10月18日:发布通知
3、10月21日:接收申报,计算积分
4、10月22日-25日:公示积分与排名,评审答辩,公示结果
5、10月28日:升降档名单报研究生院
申报助学金升档的学生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上午9:00-10:00期间,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导师签名)报至文科楼405,其中申报表与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积分表电子版(命名:姓名-学号-申报X等奖助学金)发送至1229368994@qq.com。逾期不接受申报。
人文学院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