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加强学风建设,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人文学院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本科生)集体荣誉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全体本科生行政班。
二、评选条件
校优良学风班评选按照参评班级总数的25%分配名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分配名额共2个,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全班学生学习目标明确,立志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2)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严谨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积极参加各类科创实践活动;
(3)有互帮互学、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有团结协作、担当奉献、以身作则的班干部队伍;
(4)有严明的学习纪律。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班级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有显著的学习效果。全班学生在建设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三、评选规则
(1)参与答辩人员:各参评班级汇报人1至2名,从班长、学习委员中产生。
(2)汇报环节:各参评班级汇报人按照抽签顺序,通过PPT现场汇报展示班级学风建设目标、特色举措、标志性成果、经验及不足等方面内容,汇报内容要集中在评审时间段内,汇报时长5分钟,PPT比例为16:9。
(3)提问环节:由评委向汇报人提问作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四、评比时间及材料提交
评比初步定于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评班级需在10月28日19:00前提交以下两项材料至李雨桐老师邮箱13941775117@163.com。
(1)《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申报表》(附件1)
(2)《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汇总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