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5-10-12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学校广大硕士研究生矢志奋斗、追求卓越,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大工办发 〔2020〕42 号)《人文学院2024-2025 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2023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分配


二等升一等

三等升二等

2023级学硕

1

1

2023级专硕

1

1

2024级学硕

2

2

2024级专硕

2

2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承继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

7.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8.自主申报,不申报者视为不参与评审。

)评选要求

1.奖助学金升档着重考察学生科研成效和学习成绩,对于硕士二年级学生,综合评估学生科学研究成效、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对于硕士三年级学生,注重考察其硕士学业阶段取得的学术成果质量,以及研究方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和切实解决“卡脖子”问题情况,兼顾评估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已在硕士二年级奖助学金升档评审过程中使用并生效的参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2.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对其奖助学金进行降档或停发: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经相关部门认定,可停发该生的奖助学金,待处分解除后再恢复发放,停发月数视违纪严重程度确定;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或停发申请,经查证属实和学院审议通过的,对其奖助学金进行降档或停发;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生所在学年的奖助学金。

4)其他相关行为。

评审程序

1.本年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评审参照《人文学院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细则》(附件1)执行;

2.由学生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由人文学院资助育人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综合情况进行初评排序和推荐,并对人文学院奖助学金升档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由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全校奖助学金升档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对候选人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升档最终名单。

材料申报要求

1.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一等助学金申报表》《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二等助学金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具体要求见表格最下方说明)。

申报表见附件23。纸质版:请按表格最下方说明进行打印。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

优秀研究生一等助学金申报表-12003001姓名

优秀研究生等助学金申报表-22102001姓名

请认真如实填写表格,请不要随意更改表格原有版面,各栏目不要窜页。学习情况及成绩栏目填写必修课成绩并由教务员签字盖章;综合评分情况栏目不必填写“导师评语”请导师填入意见并签字,其他各级评比意见不必处理。申报理由处请保证基本质量,篇幅适中,过分简短者疑似态度不端正,与申报基本条件相悖。

2)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电子版命名要求(范例):12103001姓名-成果汇总表。纸质版:请按表格中说明填写并打印。(学院提供模板见附件4。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请按模板内成果排列要求进行有序分类和排列。如果没有成果,本项及佐证材料不必提交。

3)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套)。

请将所有的成果佐证材料按照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所报材料的相关证明等必要信息。(所有申报者均需提交不低于20小时的大连理工大学团委志愿时长截图)


以上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材料请于10月1417: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文科楼4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zhiwei@mail.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