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3级、2024级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2026年3月6日修订)等制度要求,人文学院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大学生评选(2024级本科生)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4级本科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考察学年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7.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班级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8.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二)评选办法
“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学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2024级本科生,每学年获评人数不超过本科生参评总人数的10%。由获得大连理工大学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以及任一项素质能力类荣誉获奖学生中总积分排名前6%且学业成绩位于专业前40%的学生获评。
(三)评选时间
人文学院拟于9月15日前完成评选,相关年级需在9月14日(星期一)17:00前将《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大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liyutong_yk@163.com。
二、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2023级本科生)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3级本科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40%;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获得学分不低于24学分,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二)评选办法
1.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中任意一项;
2.参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五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三)推报要求
人文学院拟于9月15日前完成评选,相关年级需在9月14日(星期一)17:00前将《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liyutong_yk@163.com。
三、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推荐(2023级、2024级本科生)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3级、2024级本科生在满足以下条件基础上,可向学院自主申报,经人文学院审核选拔、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1.满足相应年级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2023级参评本科生考察学年须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和精神文明奖学金,并同时获评其他四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至少两项;
3.2024级参评本科生原则上至少获评过1次国家奖学金或2次“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4.同一学业阶段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是我校本科生的最高荣誉,授予在思想品德、学习学术、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生。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应于9月17日17:00(星期四)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liyutong_yk@163.com,后续推荐结果将于人文学院官网公示。
(三)推报要求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本科)》(附件5,签字盖章扫描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5-2026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5-2026学年,1000字以内(格式要求: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字,1.25倍行距);
(6)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
注: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扫描版)—2姓名-成绩单(扫描版)—3姓名-证件照(电子版)—4姓名-生活照(电子版)—5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6姓名-证明材料”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本学生标兵-姓名”。
2.申报人需单独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本科)》(附件7,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四)学校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初评:9月23日-24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9月28日-30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评选(2023级、2024级本科生)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学院2023级、2024级本科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满足校优秀大学生评选基本条件(2023级本科生满足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2.考察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考察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
4.在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自立自强方面有突出表现;
5.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自立自强标兵”荣誉称号。
(二)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应于9月17日(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邮箱liyutong_yk@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表》(附件9,签字盖章扫描版);
(2)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25-2026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1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1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比例4:3,像素大于300万;
(5)个人简要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2025-2026学年,1000字以内(格式要求: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字,1.25倍行距);
(6)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扫描件),统一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不超过5兆。
注:材料按“1姓名-申报表(扫描版)—2姓名-成绩单(扫描版)—3姓名-证件照(电子版)—4姓名-生活照(电子版)—5姓名-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6姓名-证明材料”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自立自强标兵-姓名”。
2.申报人需单独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自立自强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10,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四)学校评选安排(时间暂定)
1.初评:9月23日-24日,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评,确定并公布进入终评名单。
2.终评:9月28日-30日,学校组织答辩评审会终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提示
1.科学评价,积极推荐。各年级应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突出综合评价,强化卓越导向,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2.注重程序,规范评审。各年级应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有序组织评审,按规公示、按时推报,鼓励通过公开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人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