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励评审方案》及学校评奖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2026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励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级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类别及名额
1. 奖励类别: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
2. 名额:1
三、参评条件
(一)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二)研究生单项奖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
1、单项奖(德育专项)。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连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
3、单项奖(体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注:此系列单项奖可与校优秀研究生兼得。)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四、评选日程
1.学生申请。9月16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厚德楼405;同时通过【智慧学工-奖惩管理-奖学金】填写申请材料,成果、获奖及个人事迹,以系统填报为准。
2.学院评选推荐。二级评审单位根据评奖有关文件规定和学院评奖细则,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择优遴选推荐候选人,推荐结果需在学院公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