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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9-18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9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号)和《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1.参评对象、参评条件、评审组织、评审程序等请见《办法》,具体评比标准按《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细则》执行。以下为要点摘要:

2.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二、三、四年级博士生;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3.同一评奖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互不兼得。超过基本学制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二、奖金额度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博士生卓越奖学金1万元/人。

三、奖励名额

1.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1

硕士生2024级1

硕士生(2025级):1

2.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1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位申请同学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各项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和提交。

1.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提交《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 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计算附件3

3. 成果汇总表附件4科研佐证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按要求在指定时间进行申报,未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至指定地点者,视为放弃申报,最终以纸质材料提交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申请登记和材料

纸质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 9 月 20 日(周日)21:00,材料统一报送至厚德楼 405 室。

电子材料发送至wt012453@163.com,邮件主题请一定注明“学号-姓名-2026国奖”/“学号-姓名-2026博士生卓越”。截止时间 9 20 日(周21:00。

请各位申报人将自己的纸质版材料装订整理,以文件包的形式上交。材料需一次性交齐。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计算表》

附件4:《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