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9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号)和《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条件
1.参评对象、参评条件、评审组织、评审程序等请见《办法》,具体评比标准按《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细则》执行。以下为要点摘要:
2.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二、三、四年级博士生;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3.同一评奖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互不兼得。超过基本学制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二、奖金额度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博士生卓越奖学金1万元/人。
三、奖励名额
1.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1
硕士生(2024级):1
硕士生(2025级):1
2.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1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位申请同学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各项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和提交。
1.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提交《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 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计算表(附件3)
3. 成果汇总表(附件4)及科研佐证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按要求在指定时间进行申报,未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至指定地点者,视为放弃申报,最终以纸质材料提交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申请登记和材料。
纸质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 9 月 20 日(周日)21:00,材料统一报送至厚德楼 405 室。
电子材料:发送至wt012453@163.com,邮件主题请一定注明“学号-姓名-2026国奖”/“学号-姓名-2026博士生卓越”。截止时间 9 月 20 日(周日)晚21:00。
请各位申报人将自己的纸质版材料装订整理,以文件包的形式上交。材料需一次性交齐。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计算表》
附件4:《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