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3级、2024级本科生:
根据《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9 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 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人文学院现开展学校 2025-2026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名额
评选对象:人文学院2023级、2024级本科生。
奖励标准:10000 元/人。
评选形式:人文学院候选人通过线下打擂进行个人陈述,资助育人委员会进行打分并差额评选、等额推荐,学校专家评选验收。人文学院推荐名额为7人。
二、申请条件
1. 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条件要求。
2.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须满足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不四舍五入)要求。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不四舍五入),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堪为全校楷模,突出表现需经人文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学院盖章的详细证明材料,报学校资助育人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推荐报送国家奖学金。
二、日程安排
(一)学院组织候选人初评推荐
10月9日前,人文学院组织线下打擂评审。
10月11日前,人文学院完成候选人差额公示。
10 月 13日 16:00 前,学生提交智慧学工国家奖学金线上申请,待候选人辅导员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填报并确认无误后,本科生奖学金秘书完成智慧学工系统学院审核,无需另行报送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
填报要求:申请表候选人基本信息及奖项信息等,应严格按规范填写,奖项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应填写全称且与证书一致,申请理由应充分且措辞严谨;辅导员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应能准确描述候选人特点,措辞规范且须避免过于简单或雷同。
(二)学校组织专家验收
10 月 20 日前,国家奖学金校级专家评选验收。专家验收不符合规范的申请表,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学生在线修改并重新提交系统审批,评选专家审批拒绝的申请,其奖励名额取消且不可替补,纳入全校调剂和补充推荐。
(三)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
10 月 27 日,学校完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学校公示。学生服务中心将智慧学工申请信息汇总导入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按院系校验生成《2025-2026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定评选结果
10 月 30 日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选审批。
(五)奖励发放
12 月 31 日前,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评奖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提交材料
1.《2025-2026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
2.答辩汇报ppt。
四、工作提示
答辩于线下开展,答辩人汇报时长应控制在三分钟以内。相关提交材料以“年级-姓名-国奖材料”命名(例:2023级-张三-国奖材料)于10月6日12:00前发送至李雨桐老师邮箱liyutong_yk@163.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视作无效,不具备参评资格。
附件 1:2025-2026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