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3级、2024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加强学风建设、班风建设,发挥学生集体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制度要求,人文学院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学生集体荣誉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班级荣誉评选
(一)评选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风进步班。
(二)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本科生2023级、2024级行政班;其中,根据《办法》要求,2024级及以后不设先进班集体、学风进步班。
(三)评选名额及要求
1.校优良学风班:人文学院2023级分配名额为1个、2024级分配名额为1个,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选、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评选产生,获评班级同时获评“优良学风班奖学金”。“优良学风班奖学金”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3月6日修订)第十条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全班学生学习目标明确,立志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2)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刻苦,认真严谨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积极参加各类科创实践活动;
(3)有互帮互学、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有团结协作、担当奉献、以身作则的班干部队伍;
(4)有严明的学习纪律,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班级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有显著的学习效果,全班学生在建设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2.校先进班集体:人文学院2023级分配名额为1个,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学院组织评选、学校审核认定的方式评选产生,参评班级原则上须为同一学年推选的校优良学风班,获评班级同时获评“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校先进班集体及奖学金评选条件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大工办发〔2021〕40号)第十三条“先进班集体奖学金”有关要求执行。
3.校学风进步班:2023级及以上评选,将其作为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的重要抓手,按照学生班级自主申报、各学院(部)审核推荐、学校组织评选的方式产生,人文学院至多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统一评选,推荐的班级可以不是同一学年推选的优良学风班,具体推荐评选条件如下:
(1)班级学业进步明显,班级学业成绩平均分须比照上一学年有明显提升、课程不及格人数及门次有明显减少;
(2)参照校优良学风班评选的条件精神。
4.校优良学风标兵班为我校本科生班级的最高荣誉称号,授予“优良学风班”中有特别突出表现,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集体典型,每学年按照各二级评审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10个,并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3月6日修订)第十条有关要求给予奖学金奖励。人文学院至多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材料初评和现场终评,现场终评的具体要求如下:
(1)参与答辩人员:各参评班级参与答辩人员分为两部分,汇报人1至2名,从班长、学习委员中产生;班级成员代表由班委会全体成员和2名同学代表组成,以上人员共同登台参与答辩。
(2)汇报环节:各参评班级汇报人按照抽签顺序,通过PPT现场汇报展示班级学风建设目标、特色举措、标志性成果、经验及不足等方面内容,汇报内容要集中在评审时间段内。
(3)提问环节:评委提问环节分为“汇报人问答”和“班级成员代表问答”两部分,其中“汇报人问答”部分由评委向汇报人提问,“班级成员代表问答”由汇报人现场抽题,并随机抽取班级成员代表进行作答。
(4)现场终评拟于10月底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生寝室荣誉评选
(一)评选内容
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文明寝室、本科生标兵寝室。
(二)评选对象
人文学院2024级及以上学生寝室,不包含双学位及延修学生。
(三)评选名额及要求
1.校标兵寝室是我校本科生寝室最高荣誉称号,授予本科生“文明寝室”中表现突出,堪为全校榜样的寝室典型,按照各二级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选的方式选树10个,以及提名奖(先进寝室)若干。获评“标兵寝室”的寝室获评“标兵寝室奖学金”,具体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3月6日修订)第十二条有关要求执行。人文学院将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标兵寝室评选办法》(大工学处字〔2023〕20号,附件1)组织遴选推荐,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组织材料初评和现场终评,现场终评的具体要求如下:
(1)汇报环节:各参评寝室可自主选择1人或多人按照抽签顺序,通过PPT现场汇报展示寝室建设成果,汇报内容要集中在评审时间段内。
(2)提问环节:寝室全体成员共同登台参与,评委随即选择1人或多人提问。
(3)现场终评拟于10月底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校文明寝室评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文明寝室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1.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风进步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统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班级荣誉申报表》(附件2)和《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班级荣誉汇总表》(附件3)。
推荐的学风进步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集体还需另报送以下材料:
(1)学风进步班: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学风进步班申报汇总表(附件4);优良学风标兵班: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汇总表(附件5,其中表1为2023级及以上推选集体,表2为2024级及以后推选集体);
(2)班级学风建设事迹材料,事迹主要集中在评审学年,第三人称,1000字以内;
(3)申报表中填报的相关奖励证明材料扫描件;
(4)班级合影1张,不小于4M、jpg格式、横版,比例为4:3,分辨率300像素/英寸及以上,场景得体,无需修饰。
2.校标兵寝室候选集体需填报以下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标兵寝室申报表》(附件6);
(2)《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标兵寝室申报汇总表》(附件7);
(3)寝室建设事迹材料,事迹主要集中在评审学年,第三人称,1000字以内;
(4)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寝室全体成员2025-2026学年成绩单;
(5)寝室合影1张,不小于4M、jpg格式、横版,比例为4:3,分辨率300像素/英寸及以上,场景得体,无需修饰。
3.以学院(部)、书院为单位,将推选的全部本科生班级荣誉《申报表》(附件2,签章扫描件)和单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签章扫描件)放至同一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和邮件同步命名为“人文–本科生班级荣誉”,单独邮件报送。
4.将推荐的学风进步班候选集体材料,按“1申报表(附件2,签章扫描版)–2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扫描件)–3事迹材料(电子版)–4相关奖励证明(扫描件)–5班级合影(电子版)”命名并顺序放至同一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和邮件同步命名为“人文–学风进步班推选材料”,单独邮件报送。
5.将推荐的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集体材料,按“1申报表(附件2,签章扫描版)–2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扫描件)–3事迹材料(电子版)–4相关奖励证明(扫描件)–5班级合影(电子版)”命名并顺序放至同一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和邮件同步命名为“人文–优良学风标兵班推选材料”,单独邮件报送。
6.将推荐的标兵寝室候选集体材料,按“1申报表(附件6,签章扫描版)–2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和扫描件)–3事迹材料(电子版)–4成绩单(扫描件)–5寝室合影(电子版)”命名并顺序放至同一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和邮件同步命名为“人文–标兵寝室推选材料”,单独邮件报送。
人文学院拟于10月15日开展本科生班级荣誉-优良学风班评选打擂,现阶段各班仅需提交此项评审材料及汇报ppt,请于10月14日(星期三)22:00前发送至邮箱liyutong_yk@163.com,命名方式为“行政班名称-优良学风班答辩”(例:人广2301-优良学风班答辩),本科生资助育人委员会将根据打擂评审结果决定标兵班、学风进步班推荐名单;学生寝室荣誉评选全部材料请于10月16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至邮箱liyutong_yk@163.com。
人文学院本科生资助育人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