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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10-12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学校广大硕士研究生矢志奋斗、追求卓越,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大工办发〔2020〕4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

7.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20 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 8 分;

8.奖助学金升档着重考察学生科研成效和学习成绩,对于硕士二年级学生,学院综合评估学生科学研究成效、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对于硕士三年级学生,学院注重考察其硕士学业阶段取得的学术成果质量,兼顾评估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已在硕士二年级奖助学金升档评审过程中使用并生效的参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9.自主申报,不申报者视为不参与评审。

三、名额分配



2024级学硕

2024级专硕

2025级学硕

2025级专硕

二等升一等

1

0

2

1

三等升二等

0

0

2

2


四、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10月14日16:00。

2.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附件2)。

3.相关科研、社会工作及活动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送至厚德楼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