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大连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发布了《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法律系费艳颖教授受聘大连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据了解,大连市监委聘任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大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而采取的具体举措。大连市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共30人,来源于市高校工委专家仅2名,其中一名为费艳颖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