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有邀请函;
2.餐饮住宿原则上在科技园酒店
3.需有发票
4.不得挂账,一事一结
5.需填写《差旅及住宿申请单》(见附件),并盖学部公章(415办公室)
6.如果是学部承担所需费用,需系主任签字后交由主管行政副部长验收,后交由学部财务审核人员(415办公室)。在签字盖章后,即可到学校财务处投递。
注意:本注意事项仅指国内专家来访所产生的差旅费及相关费用,不含其它公务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