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高素质优秀人才到河北工作,推进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河北省2015年面向我校部分专业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招录一定数量选调生到河北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选调对象。法学、金融、建筑学类专业(详见附件3),2015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定向、委培生除外,法学类专业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专业需求见附表)。 2、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且学习成绩优良。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3)经历要求。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半年以上。 (4)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人员,录用时优先考虑。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一)我校报名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党委组织部(主楼419室)报名: 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由所在学部(学院)党组织资格审查并盖章。 2、《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一式一份)。 3、学生干部证明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生成绩单 同时,《报名登记表》和《人选情况表》的电子版发到邮箱:jindehui@。 我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17:00。 (二)关于工作地志愿的说明 每人可以填报三个工作地顺序志愿(志愿范围为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11个设区市,其中秦皇岛市不招录建筑学类选调生)。 (三)关于其他环节以及分配待遇等详见附件4。 (四)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附: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2、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 3、招录选调生专业类别需求 4、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面向我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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