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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面向我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4-12-24

2014年河北省面向我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吸引高素质优秀人才到河北工作,推进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河北省2015年面向我校部分专业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招录一定数量选调生到河北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选调对象。法学、金融、建筑学类专业(详见附件3),2015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定向、委培生除外,法学类专业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专业需求见附表)。
    2、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且学习成绩优良。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3)经历要求。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半年以上。
   (4)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人员,录用时优先考虑。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一)我校报名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党委组织部(主楼419室)报名:
    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由所在学部(学院)党组织资格审查并盖章。
    2、《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一式一份)。
    3、学生干部证明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生成绩单
    同时,《报名登记表》和《人选情况表》的电子版发到邮箱:jindehui@。
    我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17:00。
    (二)关于工作地志愿的说明
    每人可以填报三个工作地顺序志愿(志愿范围为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11个设区市,其中秦皇岛市不招录建筑学类选调生)。
    (三)关于其他环节以及分配待遇等详见附件4。
    (四)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附: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2、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
    3、招录选调生专业类别需求
    4、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面向我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