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宣传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现就学校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 时间安排
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
三、 宣传重点
1.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及重大任务。
2.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四、 主要形式
1. 学校党委将组织开展网上答题、现场宣传、专题报告等多项活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师生参加。
2.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召开宪法学习座谈会、报告会,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升旗仪式、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活动。
3.利用条幅、海报、宣传橱窗、网站等各类阵地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五、 工作要求
1.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广大师生员工参与互动。
2.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列为学校“六五”普法验收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
3.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