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党委关于开展2016-2018“两优一先”评选表彰
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学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学部党委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8 年度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积极投入到一流大学建设事业中,为开创学部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优秀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
3.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部基层党支部。
推荐学校名额分配:学部党委向学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9名(学生5名,教工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学部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继续进行学部“十佳学生党员评选”,推荐排名前5名为校优秀共产党员(学生)。
评选表彰向教学科研服务等一线岗位倾斜,须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重复推荐。原则上未来两年内党内相关荣誉表彰将优先从本次受表彰名单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1. 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在所属党支部 2017 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党员评议等次应为“优秀”。
2. 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外,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在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深入一线,善于做党员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上级党组织和分管部门中有较好评价。基层党支部书记须任职满2年,所在党支部已被确定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或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在 2017 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中获得较好评价;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须任职满 2 年。
3.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被推荐的基层党支部已确定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或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表彰工作,在学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1.逐级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按照“坚持标
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
主,由各支部推荐,同时注意代表性和广泛性。
2.组织考察。学部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基层党组织、师生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充分听取纪检、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意见。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事件。
3.选拔公示。学部党委集体讨论审议,按要求确定推荐人选。正式报送推荐前,要在学部进行公示。
四、 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请于6月7日16: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pangyuan@
2.报送材料要求。
①“两优一先”各类推荐申报表;
②事迹材料;
③宣传用照片(JPG 格式,3M 左右,个人照片要求红底正面免冠一张,生活照一张;基层支部合影背景可自选,照片人物清晰)。
3.“七一”前后,学部党委将开展一次党内表彰活动,深入挖掘总结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弘扬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发挥好典型带动、榜样引领作用的相关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党委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