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步骤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二阶段,主要包含4项核心工作步骤:
1.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上级党委备案
3.指定培养人
4.培养教育考察
二、工作要求
1.入党申请人需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且经审核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方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培养联系人须为正式党员,党支部需明确其主要任务,培养联系人每季度需审查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3.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一次考察,及时记载考察结果(作为衡量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对经考察不具备条件的,需及时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4.在组工一体化平台完成备案工作。
附件表格仅为学院内部工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