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系与学科介绍
人文学院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教学科研机构,前身可溯源至1950年大连工学院政教室与2010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学院下设哲学系、中文系、新闻与传播学系、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艺术教育中心,拥有教育部创新基地、985校级平台以及跨学科的综合性、交叉性平台。
目前人文学院开设哲学、汉语言文学与广播电视学3个本科专业。设有哲学博士后流动站与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哲学与中国语言文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新闻与传播1个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点。人文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共有专任教师61,其中教授11,副教授27,讲师18,实验技术5人。教师均有国内外名校教学与科研训练的学术背景,师资水平国内一流。
人文学院国际学术交流活跃,目前已与德国柏林理工大学、斯图加特大学、柏林洪堡大学、联邦国防军大学,美国克莱姆森大学、科罗拉多矿业学院、德雷塞尔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荷兰和印度等国的相关机构,建立起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人文学院始终遵循“大工人文、人文大工”的八字方针谋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数字人文”,潜心打造精品文科,逐渐形成具有大工特色的一流人文学科群落。
二、夏令营专业
我学院将在下列专业举行学术夏令营活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010100 |
哲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三、营员要求
1.全国高水平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品德优秀;
3.大学期间学业及综合评价优秀(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报名流程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大学生学术夏令营网报系统(http://202.118.65.123:8080/xlygl/xlygl/default.aspx)
学生登录后点击“申请报名编号”利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获得申请编号,请牢记您申请的报名编号,密码为申请报名编号时所用的身份证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8时。
2.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利用获得的申请编号和本人身份证登录后填写本人信息;
3.申请者须在网报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3)四、六级成绩单或获证证书扫描件;
(4)其他科技创新类奖项获奖证明。
4.初审通过营员确认参营信息:
我学院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营员可通过夏令营网报系统“申请状态查询”功能查询本人审核通过与否,对于审核通过的营员须于2023年8月21日24时前在夏令营网报系统中点击“确认参营”,对于逾期不确认参营的申请者将取消其参营资格。
注:网报系统上传材料时注意事项
申请者需将待上传的证明材料以扫描或拍照的方式生成PDF文件或图像文件,命名方式为“申请编号+考生姓名+材料名称”,例“21000001 刘某某 本科成绩单”或“21000001 刘某某 成绩排名证明”等;
考生需将待上传文件整理至一个文件夹内,并将文件夹压缩成.rar格式的压缩文件后再上传,命名方式为“申请编号+考生姓名+考生院校”;
上传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
五、考核政策
我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于2023年8月27日对夏令营营员进行线下选拔考核。
1.考核合格且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营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在“全国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中报考我院与夏令营考核通过相同专业时,可录取为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其中特别优异者可获得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2.考核合格但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营员,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我学院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24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可进入我校复试,按照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报到时间及地点
通过我学院夏令营营员资格初审并确认参营的同学请于8月26日进行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活动安排
本次夏令营采取线下的形式举办,学术夏令营资格初审通过考生需加入QQ群(群号:878749760,加群时请备注本人申请编号后四位+真实姓名),相关活动、考核安排将通过QQ群通知。
(一)营员报道(8月26日)
(二)开营仪式(8月27日上午9:00)
(三)面试考核(8月27日,具体安排详见QQ群通知)
八、食宿安排与注意事项
夏令营的大连理工大学本校学生住宿自理(27日午餐统一安排);
对于入选夏令营的异地学生,以下两种情况可报销参加夏令营时的往返路费和住宿费:1、录取为我校2024年推免生,2、在全国研究生统考报名时报考我院。(火车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等费用,其他交通工具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折算)。报销时需提供车票原件(飞机需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和付款记录),参营期间必要的住宿费的报销凭证,具体报销办法另行通知,无法提供票据原件、不符合财务政策和要求的不予报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lijinghua168@163.com
说明:若本通知与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不符,按照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