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指导委员会是人文学院教学工作的咨询、评议和督导机构,在学院党政联席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主 任:李 伦
副主任:张远航 武文颖 陈高华
委 员:丁占英 张 卫 齐永光 王玉春 徐 强 郑保章 梁 海
秘 书:纪 芳 刘乐乐
(二)机构职责
1. 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并负责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 审议院内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教改及学风建设)规划。
3. 对学院内日常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违犯教学秩序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和改正意见。
4. 为学院教学质量提供咨询、监督和评议。
5. 对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6. 审议学院内教学研究课题、教学成果、一流课程,指导教学研究工作。
7. 参与各项与教学有关的评估工作,对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对评估体系实施和总结进行监督指导。
8. 对教学事故的处理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9. 审议学院内其它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