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结合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人文学院2026年卓优计划(9月批次)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详见(附件1)。请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复试考核。
二、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日程安排及准备要求
1、复试考核方式及日程安排:
内容 | 考核对象 | 考核时间及地点 | 备注 |
心理测试 | 所有复试考生 | 9月16日10:00-16:00线上形式 | 具体操作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评操作说明》(附件2) |
综合考核 | 哲学专业 |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综合考核前须完成心理测试 |
2、考场检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须提前30分钟抵达综合面试考场,现场拷贝综合报告PPT,并将以下材料交由复试秘书审验:
(1)身份证原件;
(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
(3)8份学术报告摘要(附件4)(文字叙述2000-2200字,不得提交PPT打印版)
(4)8份《博士考生信息表》(附件5)。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根据考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评
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3、综合考核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不少于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1、英文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
2、 PPT综合报告:内容为个人自我介绍、学术报告及未来学术规划等,重点讲述学术报告。学术报告的主题应是考生所从事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题、或是此前从事研究的相关阶段性成果。要求考生所进行的学术报告必须是自己的研究与思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时间10分钟。
3、考核提问。
(三)复试成绩标准
1、申请考核制:复试成绩满分300 分,根据考生综合报告及回答问题情况,分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打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总成绩计分办法:各部分成绩统计平均分后计入总成绩。
(四)信息公开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将于复试后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
三、录取规则
1、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拟录取为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
2、考生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9月办理正式报到入学手续。
四、录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1、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予更改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学习方式等信息。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博士生奖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6、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7、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博士研究生“卓优计划”招生选拔行动的通知》为准。
8、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026
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401室
监督小组联系人:丁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6972
监督举报信箱:dlutzyj@dlut.edu.cn
人文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