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系统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章程》《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及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细则》。
本文件自下发日开始执行, 由人文学院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执行。